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总体目标是,构建各类所有制企业更加充分有效公平竞争,商品、服务、要素更加自由有序流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显著优化,投资、贸易、金融、创新等领域与国际规则更全面更深入更高水平对接,开放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和开放监管能力大幅提升,国内国际双循环更加高效畅通的现代化开放制度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中要把握好一些基本原则。
统筹开放与发展。开放是为了发展,发展的水平决定了开放的层次。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谋划推进对外开放,加强吸引外资与境外投资、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等协调发展,推动商品、资金、技术、人才、数据等更大范围相互交融。要立足我国各行业领域发展水平,科学把握开放的节奏、步骤、力度,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统筹开放与改革。改革和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深化改革为对外开放提供体制基础,对外开放又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更高要求。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要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加强开放与改革的系统集成和高效协同。要以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国内外市场联通和要素资源共享,以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统筹开放与创新。创新是开放的重要目的,开放是创新的重要动力。要着眼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竞争前沿,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开放创新一体设计,更好释放创新第一动力的作用。要通过开放推动我国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深化国际创新合作,提升全球配置先进生产要素能力,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统筹开放与安全。安全是开放的重要前提,开放是安全的重要保障。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考虑更加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以经济安全为基础,构筑与更高水平开放相匹配的开放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增强在对外开放环境中动态维护国家安全的本领。要通过开放加快发展,进而更好保障国家安全,实现高水平开放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